1、十个阿拉伯数字对应的大写:
1、 2、 3、 4、 5、 6、 7、 8、 9、 10、 百、 千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佰、 仟
2、整数钱数后面需要加上“正”或“整”;
3、多位数,如果首位数是1,例如,173846元,则大写数字钱要加上“壹”,
即:壹拾柒万叁仟捌佰肆拾陆元正,如果首位数不是1,则不用加上“壹”;
4、其余的钱数按照正常拼写即可。
扩展资料:
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货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3、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易于辨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4、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5、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三字),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6、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人民币101.50元,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1004.56,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肆元伍角陆分。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为 “0”,或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不写“零”字。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会计数字书写
十个阿拉伯数字对应的大写
1、 2、 3、 4、 5、 6、 7、 8、 9、 10、 百、 千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佰、 仟
整数钱数后面需要加上“正”或“整”
多位数,如果首位数是1,例如,173846元,则大写数字钱要加上“壹”,
即:壹拾柒万叁仟捌佰肆拾陆元正,如果首位数不是1,则不用加上“壹”
其余的钱数按照正常拼写即可
仟 佰 万 亿 就这样写
仟、百、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