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犯罪嫌疑人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时候是否可以被拘留

2024年11月14日 13:3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犯罪嫌疑人是与案件有关系的,如果你什么关系都没有,被传讯问话,查清你没关系后你就不属于犯罪嫌疑人了。你想太多了,人民有协助警察破案的义务,你或许认识罪犯,或与案件有重大联系的犯罪嫌疑人,或许你是正好在调查范围之内,案发时正好路过,或有过接触而不知情等等。你没关系就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是犯罪嫌疑人就不会放过你了。如果你真是主要犯罪嫌疑人,证据不足还不能把你抓起来定罪,你现在都该被监视居住了。
在没澄清你与案件事实无关时,你就算案件的嫌疑人,只要你不是证人,或提供线索者。一旦澄清查清了,就自然不会是了,你不用别扭,协助民警办案,好市民。呵呵

网友(2):

有证据证明犯罪但还没有确定的人是犯罪嫌疑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时候是不可以被拘留的,只有有确凿证据时才能拘留.

网友(3):

陈律师回答:】
第一个问题就不用回答了罢!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当场犯罪、犯罪后逃跑即被抓获、或有证人指证!都可以被拘留

网友(4):

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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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其中“预备犯罪”是指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创造犯罪条件;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的执行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但是,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被拘留人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对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拘留措施的,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