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普通公民,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应当及时向日常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情况,在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下,通过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方式,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
扩展资料
社区矫正的电子定位:
电子定位装置仅限用于五种情形社区矫正对象,但不影响实践中普遍应用的手机定位,社区矫正机构可以依法采取有效手段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监管。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的。
2、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3、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被给予警告的。
4、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5、拟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