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商业保险可以不买吗?

2024年11月23日 02:1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汽车商业保险可以不买,不是强制性购买。交强险就是要强制性购买。

商业险包含:

1、车辆损失险。

2、第三者责任险。

3、盗抢险。

4、车上人员责任险。

5、车身划痕损失险。

6、玻璃单独破碎险。

7、自燃损失险。

8、涉水险(发动机损失险)。

9、指定专修特约险。

扩展资料:

汽车商业保险注意事项:

一、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 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汽车商业保险



网友(2):

汽车商业保险是可以根据个人需求来确定是否购买的,如果不需要,则可以不购买机动车的商业保险。但是交强险是必须购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网友(3):

汽车商业保险可以不买,不是强制性购买。交强险就是要强制性购买。

商业险包含: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身划痕损失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
自燃损失险
涉水险(发动机损失险)
指定专修特约险。

网友(4):

首先,不交是可以的,属自愿的。但如果,你仅是想帮朋友的话,你需要询问清楚,因为有很多地区是新车联保的,你再出来投保商业险的话是不能投的。

网友(5):

商业保险不买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