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吗?

2024年11月20日 09:16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出庭的分三种情况处理:(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网友(2):

打官司时当事人不可以不出庭。
除了以下四种情形外,如委托了律师,原告可以不出庭,具体如下: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3、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网友(3):

原则上是可以的。请了律师的话,不涉及身份关系,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出庭也可以不出庭。如果没有请律师,那当事人是必须要自己出庭的。如果是离婚类的案件,那么不管有没有请律师,双方当事人都要出庭。
法律分析
除了婚姻案件当事人要到庭以外,其他案件一般来讲当事人都可以选择不出席庭审,但不出席庭审一定要提前说明。庭审期间有个比较重要的环节是法庭调查。在这个环节法官以及对方律师都可以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发问,要求必须本人回答,如果讲错了或者说了不该说的话,那么即使请律师也可能挽救不了局面。如果不能保证自己说的每句话都对胜诉有利,那么选择不出庭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本人不出庭而对方当事人出庭了,会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影响,而且如果律师对案件细节不是很清楚,那么在法庭上就无法回答,可能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综合案件情况,如果案件风险大且败诉的可能性大,那么在与律师充分沟通之后可以选择不出庭,由律师去争取。如果案子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建议本人出庭,这样更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
但是如果你不出庭而对方本人又出庭了,可能会给法官造成一种您信心不足不敢出庭的错觉,而且对案件细节律师如果不是很清楚,那么在法庭上就无法回答,可能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在这里给大家的建议是尽量出庭,但案件风险大本身败诉的可能性就很大的案子和律师充分沟通之后可以选择不出庭,由律师去争取。如果案子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建议大家本人出庭,这样更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从而万无一失。

【个人建议】
建议本人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网友(4):

除了以下四种情形外,如委托了律师,原告可以不出庭: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3、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