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停炉系指立即停止向锅炉内供应燃料与空气,迅速停止其运行。运行过程中,凡遇 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采取紧急措施,停止锅炉运行。 水位低于水位计可见水位或高于允许的最高水位时,即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或严重满水时。 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爆破时。 过热器管爆破,或水冷壁管爆破不能维持汽包水位时。 炉膛内或烟道内发生爆燃,使设备遭到严重损坏时,以及炉膛灭火时。 锅炉尾部烟道发生二次燃烧,使排烟温度突然不正常地升高时。 全部吸、送风机或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停止运行时。 安全阀动作后不回座,蒸汽压力下降,蒸汽温度变化达到汽轮机不允许的程度时。 蒸汽压力超出安全阀动作压力,而安全阀不动作,同时,向空排汽门和一、二级旁路不能开启时。 所有水位计损坏及所有水位计失去指示时。 发生其它不可抗拒的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事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