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2024年11月14日 12:58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安置房过户申办手续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3、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网友(2):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回迁房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必须提交的证件:
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2、旧房拆迁作价凭证;
3、原房屋所有权证;
4、《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
5、业主身份证。
上海动迁房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
(4)《动迁协议》(原件);
(5)地籍图(原件两份);
(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
(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网友(3):

你好,安置房是不好过户的,安置房买卖也只是私底下交易,也只是个诚信买卖,不受法律保护,有人说到公证处公证一下就行了,其实那都是骗人的,任何交易都是在法律的约束下,公证不可能大于法律,公证也只是一个证明的左右,如果买卖是不合法的,公证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