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只有半年,是在看守所服刑吗?

2024年11月15日 02:4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刑期半年,要在监狱服刑,不是在看守所。具体寄信地址可根据监狱地址确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因此,如果判刑之前被监视居住的,应根据法律进行抵刑期,剩余刑期如果3个月以下,则在看守所服刑,否则,仍要在监狱服刑。

扩展资料:

2012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诉讼法此次修改后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我国现行监狱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012年10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监狱法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将看守所代为执行的刑罚时间期限从剩余刑期在1年以内的调整为刑期3个月以内。这样保证了与诉讼法的规定相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狱法

网友(2):

  要看接到判决书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留在看守所服刑,三个月以上到送入监狱服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网友(3):

你要知道看守所的名字,他关在那个舱,可以寄信
我男朋友也在龙岗看守所关着,他如果被判了就要换舱你得问看守所的人,现在有钱好办事,给他们塞钱他们才会给你说,
他们简直是败类,垃圾中的垃圾

网友(4):

是的,一般这么长的时间,就可以在看守所里。

法院如果己经判了,估计你也可以见的,只要登记

一下就可以了。一般犯罪就在本地的看守所里,也

可能在别的县的看守所里,你找到他可以给他送点

吃的之类的。

网友(5):

一般余刑在一年以下的,都是在看守所服刑。
你跟他什么关系?如果是直系亲属的话,在被拘留和逮捕的时候,公安机关会发通知给家属告知羁押地点。如果不是的话,可以问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他被羁押的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