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办。可以通过社保转移实现外地社保持续的参保。
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社保卡异地业务简化程序:
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2020年实现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2017年完成部、省两级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实现基础信息的统一管理和联动共享。
2020年实现同一省级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对象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项业务“信息一点登记、业务协同办理、数据全域共享”。
推进“电子社保”建设,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网络查询和自助打印服务。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启动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档案基础信息异地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保卡2017年可异地办业务 非本地人员不提供原籍证
是不能办的,因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不能重复参加和享受待遇的。可以将外地社保转到当地。
市民卡指政府授权发放给市民用于办理个人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IC卡)。
外地社保转入回本地社保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是不能办的,因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不能重复参加和享受待遇的。
外地社保转入回本地社保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不能办,可以通过社保转移实现外地社保持续的参保。
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
扩展资料
社保转移注意事项
1、个人在办理社保转移之前,首先要确保社保是停止的状态。如果在缴纳状态是不能办理转移的。
2、办理社保转移是去最后购买社保的地方,而不是第一次买社保的地方。
3、个人必须在转移地有缴纳社保才能办理转移。
4、 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余额。
5、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
参考资料人民网-社保卡2017年可异地办业务
不能办理,,因为同一个身份证只能用一个社保帐户。
全国社保联网之后,可凭身份证办理合并。现在的跨统筹范围转移社保,只能向户籍地养老保险账户上转,只能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统筹部分及养老保险参保年限就都没有,同时还需要是城镇户口。
社保转移流程相关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社保转移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