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培训费吗

2024-10-30 07:22:03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你确实还在试用期内的,是不用支付所谓培训费和违约金的.
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因此,并不存在违约之说,也就谈不上支付违约金了.

至于培训费,如果也是在试用期内的,同样不必支付.下面是相关规定,看一下就很清楚了.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网友(2):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赔偿该项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