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为子公司员工交社保是否合法

2025年01月17日 21:5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合法。
因为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除了隶属关系外,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而社保的缴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由总公司变成分公司,已经不属于原公司了。因此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网友(2):

可以吧,

还有大家好,请大家互相认知什么是编子公司:广州贝丰贸易有限公司
上个月我去了广州贝丰贸易有限公司应聘,这间是外贸公司,他们特遇可真差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千多块,我堂堂一个外语系的大学生,当时一个人从外省来到这里,求职心切就临时做下去,但是后来才发现这间公司原来是编人的,而且进去做了一个星期后,老板老是骂人,老是要求别人下定单,因为是外贸公司所以要求我们和外国人交流,我们辛苦帮他赚钱,而最后发现他的产品全是假的,什么NIKE,ADDIDA等鞋和衣服全都是假的,他说只要赚钱就行了,管他那么多,在拿些次品来充好贷,更惨是老是拖工资,扣住人工的工资不给还要天天加班,没有加班费,上到晚上10点,天阿,没见过这样的老板,节假日只放一天,又没按国家规定帮我们买社保和劳动合同...最后含泪被扣了半个月的工资走人了,碰上这样的公司,唉!!!
----------受害者

网友(3):

网友(4):

在同一个城市就可以了

如果是在不同的城市,子公司又在当地注册了,那么子公司必须在当地交社保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