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遗嘱有冲突。。那个法律效益大。。。急。。求专家解答

2024年12月02日 15:3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首先应对你父母的离婚协议进行全面的分析,原则上,如果离婚协议涉及说你爷爷的房子要分……分给你爸的那份应全部给你,那么就意味着你爸在和你妈签署离婚协议时,对于离婚存在一个附条件的约定,就是必须承诺将分到的房子给你为前提,并让你妈同意签署离婚协议。而如果你妈因此放弃了其他权利主张,那么就意味着如果你爸违约,你妈妈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这个违约责任应不在你的问题中体现。

这时,如果你父亲遗嘱将他的那份给新配偶。这时就可能涉及到房屋确权的问题(这是第一个诉讼:房屋确权的诉讼,确定你父亲的份额),确定你父亲的权利后,再涉及他的新配偶的继承权(这是第二个诉讼:确定你父亲新配偶的继承权)。

假设你父亲的新配偶主张继承权并起诉获得相应的权利,那么恐怕你母亲也要考虑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确定是否起诉并要求你爸的继承人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是第三个诉讼:确定你父亲的新配偶作为继承人,是否要承担离婚协议的义务)。而你的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离婚协议是否完善以及是否能够推断出你父亲因为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

网友(2):

很简单嘛,我们假设离婚协议和遗嘱都合法有效。

按继承法33条的规定,继承人如不放弃继承,就要承担死者生前的债务,遗嘱继承人要承担被继承人在离婚协议中的所负的债务。因此她作为你父亲的遗嘱继承人,要履行离婚协议中的你父亲的义务。现在两个东西都是合法有效的,她先按遗嘱继承房产,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然后她需要负责清偿离婚协议中的债务,也就是:将所获房产过户给你。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离婚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合同,你父亲在协议中负有将房屋过户给你的合同债务,如果他的继承人不放弃继承,就由继承人取得房产后再过户给你。协议和遗嘱都可以得到执行,只不过顺序要反过来,先执行遗嘱,再履行协议。或者她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就不需要承担你父亲的债务。所以不论如何,只要离婚协议是有效的,那房子就是你的。

网友(3):

遗嘱冲突的时候,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主,所以那份房产要归新配偶

网友(4):

离婚协议上你的父亲已经同意,把他的那一份给你了(这属于赠与),所以从那时起你已经拥有你父亲的你一份房产,以后你的父亲已经无权处理属于你的那一份房产了。在我看来你父亲的遗嘱无效。

网友(5):

继承法分析:你爷爷的遗产 你是没有继承权的。你父亲及他的兄弟姐妹有份,你父亲吧他的那一部分给现配偶是受法律保护的,先前与你母亲的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了。所以 你爷爷的遗产你得不到了。想开点吧,凭自己的两只手,会有美好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