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你们是利用可转让信用证吗?是按信用证的转让程序操作的吗?如果是,那么,留下的信用证的那部分是有对应的货物吗?还是差价?请把这些问题介绍清楚,以便准确的解答。
另外,如果是按照可转让信用证的正规程序操作,且如果你们没有实际货物自己报关,即信用证留下的金额不过是差价,那么,你们不可能有报关行为,则就没有退税的问题,即第二受益人自己已经报关了,你们不过是用自己的发票替换第二受益人的发票,做信用证的交单。
一般情况下,无论采用哪种价格术语成交,报关单上的报关价格要用FOB价报关。
所以,请把问题介绍清楚,以便分析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