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有限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发挥最大作用,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了医药服务的支付范围,统筹基金设定了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这一方面是总结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教训,基本医疗保险不能统包统揽,而要保障绝大多数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国家只能确定一个基本保障的医疗保险制度。另一方面,为了鼓励竞争,满足有不同支付能力社会群体的不同层次的医疗消费需求,也需要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将社会医疗保险界定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层次,也是为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留出市场空间。发展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在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仅是国外发展社会保险的成功经验和一贯做法,也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通过逐步发展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可以切实保障劳动者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而实现全民医疗保险,也有利于调节社会公平,引导健康储蓄和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