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各界呼吁声中,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今年开始试点。今年3月初,时任保监会副主席(现任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透露,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获国务院通过,具体实施办法正在走流程。
当时,业界认为,这预示着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脚步越来越近。4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社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根据这份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