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专利官司应从哪方面举证

2024年11月15日 12:11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相对于其它的民事纠纷,专利纠纷要收集的证据相对较多,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1、权利证据。包括专利证书、专利许可协议,如果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话,最好还要提供证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权利稳定性的评价报告,这些证据都是为了证明被侵犯的权利是在中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2、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当事人首先应了解的。3、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证明侵权者确实存在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4、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才能使自己的诉求更完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网友(2):

  “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中,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被告反驳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

  但该原则也有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即对于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对使用不同方法的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身上,如果被告不能举证或者举证不足,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面对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从而为后续的诉讼过程中的举证提供了便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网友(3):

肯定是注册专利时的证明,还有对方侵犯的专利的产品。。。

网友(4):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你是权利人,还是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