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车祸,自己全责,给对方赔偿损失,可对方明显讹人,索要太多,车被交警队扣了,跟对方也谈不妥,一直拖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决。
如果只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双方完全可以协商解除,尽量让交通保持通畅,如果出现对方讹人的情况,自方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出现冲突,报警处理就可以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受伤的,如果伤势经相关机构鉴定不构成残疾,应该就伤后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向肇事方索赔。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因伤致残,除了上述治疗费用外,其因残疾造成的生活上需要产生的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也应由肇事方来支付。具体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你是责任方,不应该你起诉,对方拖着谈不妥,是行为你垫付的钱太多,不理赔对他没损失,但是你不一样,一天不结案,你垫的钱就拿不回来,如果对方也垫付医疗费,他为了拿回自己的钱,就会和你协商解决
作为交通事故肇事者最希望让对方起诉。既然对方有讹人之意你就别和他协商解决,做被告等法院判决,这样最公平。如果和他合解就是对方不讹人,只是保险公司也有任何理由拒赔或少赔,你的损失大。如果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拒赔和少赔。法院直接从保险公司账户中割取资金赔偿受伤者,你不用起诉。做被告,让对方起诉你。
索要太多只能法院见了,法院会根据情况判的,不会任由他的
事情处理完了吗?怎么处理的?我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求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