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即: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