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的存折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如果他不拿出来怎么办?
2024年12月01日 18:31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离婚的时候,一方的存折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因为存折在对方手上,用的是对方的身份证,在现实中,如果对方有心的话,你可能完全无法掌握他的财务信息。而且这个对方也很好转移。
离婚的时候,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对于夫妻感情不好,或是对对方情况不了解的人来说,实施起来也很困难。如果你可以找到对方的存折就好了。
对于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有这样的规定: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做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做出一定行为。你丈夫一旦转移财产,将对你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你提出财产保全是完全正当的。
财产保全的申请,可以在起诉之前,或者是在立案后到判决生效前这段时间向法院提出。一旦法院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那么法院就会对你丈夫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这不但保全了财产,同时也起到了搜集证据的作用。不过,申请财产保全,你必须向法官提供详细的账户信息,还要缴纳保全费及提供财产担保。

网友(2):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那么当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不拿出来,你提供是那个银行的存折消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网友(3):

只要是婚后所产生的一切财产及财务,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网友(4):

如果是婚后就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