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的承租人违法,出租人有责任吗?

2024-11-01 04:19:2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出租屋的承租人违法,出租人有有监管作用。如果承租人在出租人的出租房内违法,且出租人尚未对承租人进行登记的,或者已作登记但因管理不到位或者发现隐患不报告公安机关的,那么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出租人已作登记的,且管理严格,则不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承租人在外面违法,经公安机关调查,出租人未对承租人登记的,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承租人办不办理暂住证与出租人是有关系的,出租人有义务和责任对承租人进行登记外,还应带领承租人到所属公安机关登记办理相关手续(暂住证)。房屋出租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种:1、房屋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的约定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2、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3、租赁期间,出租人如需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书面通知承租人;4、出租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或者房屋所有权一经查封、扣押、监管或者其他形式限制转移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实现书面告之承租人;5、出租非独立成套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承租人使用房屋合用部位的范围、条件和要求,承租人与相邻房屋承租人、使用人对合用部分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当与相邻房屋承租人、使用人协商处理;6、 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除公有住房外,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租赁保证金。
法律依据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网友(2):

关于承租人违法出租人是否有责任,这要分几种情况来看:
1、如果承租人在出租人的出租房内违法,且出租人尚未对承租人进行登记的,或者已作登记但因管理不到位或者发现隐患不报告公安机关的,那么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出租人已作登记的,且管理严格,则不承担责任;
2、如果承租人在外面违法,经公安机关调查,出租人未对承租人登记的,也承担相应的责任。
3、关于承租人办不办理暂住证与出租人是有关系的,出租人有义务和责任对承租人进行登记外,还应带领承租人到所属公安机关登记办理相关手续(暂住证)。

网友(3):

没有责任
暂住证应该承租人自己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