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许可证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2024年11月16日 17:5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办学许可证申请需要申办报告;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转为民办学校的;

(二)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的;

(三)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未达到相应的设置标准的;

(四)学校章程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经告知仍不修改的;

(五)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人员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学校校长、教师、财会人员不具备法定资格,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第十七条 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将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

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网友(2):

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是比较难的,现在政府是要求非常高,条件必须硬办,所以说现在是很难办下来的。但是我还是要给你说一下办学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1.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 《××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一式3份)。
3.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地址、举办者情况、开办资金金额及出资者、招生对象、办学内容、法定代表人情况、场地情况、校长情况、专任教师情况、内部管理体制等(原件1份)。
4. 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 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6. 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7. 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各成员签字,原件1份)。
8.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9.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10.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 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12. 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13. 财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网友(3):

一、申办民办学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4、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5、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网友(4):

1.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 《××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一式3份)。
3.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地址、举办者情况、开办资金金额及出资者、招生对象、办学内容、法定代表人情况、场地情况、校长情况、专任教师情况、内部管理体制等(原件1份)。
4. 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 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6. 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7. 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各成员签字,原件1份)。
8.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9.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10.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 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12. 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13. 财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网友(5):

不同地区的申请条件不一样,但是这是都要用到的,【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