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该大陆居民与香港永久居民结婚后,首先要向当地公安部门的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前往香港居住的通行证,俗称“单程证”。依该大陆居民居住的地区不同,快者两三年,慢者八九年,才能获得该单程证。目前单程证每天有150个名额,可以以夫妻,未成年小孩,承继财产等理由提出申请,分配给全国有需要的地区,以广东和福建最多,等待的时间也最长。期间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探亲,但不算作定居。
第二,获得单程证前往香港定居后,成为香港居民,从那时算起一般居住七年后,就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你说如果成功要付出多少青春??
一个内地的女子和一个香港的男人结婚了理所当然地可以拿到香港的身份证,但不是立即可以拿到居港权,要居住香港7年后先完全成为真正香港人.
一般婚姻法律规定
在本港只要男女双方年满十六岁便可结婚,若任何一方未满二十一岁,必须出示同意这宗婚姻的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住址、同意书和证明同意人与准新人之关系的文件。如没有该人,可向区域法院法官提出申请结婚同意书。
若任何一方是离婚人士,须提交由法庭就先前婚姻所发出的离婚判令;并在举行婚礼前,向婚姻登记官递交一份盖有印章的法庭最终判令的认证副本。
若任何一方是鳏夫或寡妇,须提交其先前的结婚证明文件及前配偶的死亡证
婚姻登记收费
事项
收费(HKD)
将拟结婚通知书存档及展示
$305
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如在教堂举行,毋须缴付此费用)
-
办公时间内举行
$715
-
非办公时间内举行
$1,935
递交通知书时携同文件
双方的身分证明文件
递交通知书时需要资料
双方姓名、婚姻状况(如未婚、鳏夫、寡妇、已离婚)、职业或职位、年龄、住址、父母姓名
准新人可提早14天,通过互联网或电话预约结婚日子。
於下一个工作天确认有关登记。
在约定的日期和时间前往婚姻登记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准新人将会按被编排好的优先次序选择喜欢的婚礼时段。
通知书会在婚姻登记处和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公开展示最少十五天,如期间没有人提出反对,婚礼可在三个月内举行,逾期则要重新递交通知书
(明白未?够详细就要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