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定金不要了,行吗?还会追究别的法律责任吗?

2024年11月18日 02:2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定金不要了,行,是否会追求其他法律责任需要看合同。

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1、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解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不得再要求强制履行合同,但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买房子注意事项:

一、确定买房目标: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

二、学习买房常识:房屋因为涉及金额巨大,购房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因此学习买房常识是必须的。

三、积累买房首付款

四、筛选买房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购房量力而行。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网友(2):

  不想买房,放弃定金即可,无需再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法律规定: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丧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网友(3):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网友(4):

缴纳购房定金后因种种原因房子不想买了 定金是否可以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