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这样的。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签定结论不真实,可能会进行重新鉴定。可以进一步联系。
法院没有专业技能做伤残鉴定,所以指定某些专业机构做。所以法院基本上会采纳专业机构的伤残鉴定。如果你认为鉴定不公,可以向市级甚至省级专业机构申请从新鉴定。
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后,法院系统就取消了本系统的专业技术鉴定体制。 《刑诉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对人身损害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到省政府指定医院的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