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明知犯罪嫌疑人行踪而不办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4年11月28日 14:3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是不立案吧,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诉,检查机关会要求公安机关,给理由,理由不充分,会要求他们予以立案,这就是检查机关的检查职能了。

在者,要是检查机关都不管,那么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记着,必须是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都不理的情况下才能去法院起诉。

基本就这样。

网友(2):

除了ls的办法,我建议你自己能找到该嫌疑人的话,发现后立刻110报警。巡警和派出所不是一个系统的,他们抓了人会有自己的记录,到时候送给派出所,派出所抵赖不了,肯定会办的。

网友(3):

你先确认派出所立案了没有,然后向派出所举报嫌疑人位置,或者向110打电话举报嫌疑人位置。你也可以自己扭送公安局。

网友(4):

派出所还没作为呢,复议个啥,啥叫复议呀,先去找找所

领导,不行了再去找局领导,会解决的.

网友(5):

是什么情况啊,事实不清怎么就敢出意见啊?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