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看了你好的描述,身份证过期了,重新办了一个,那么原来的身份证还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身份证的作废,不会因身份证的补办而失效,原身份证仍有效,因为原卡上的芯片并没有遭到损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换领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因为现行的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不能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所以身份证在换领后旧身份证在有效期仍可以使用。
领取新证时,公安机关应当同时回收旧证,还在办理期间的旧证不用上交。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