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对方受伤了,对方上门要钱闹事,我方是否可以不先垫付医疗费用?

2024年11月08日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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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应主动垫付一部分,之后可以自己支付,治疗完毕,可以到法院起诉车主、保险公司,根据责任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