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5年,公司要和我解除合同,该怎么赔偿?

2024年11月16日 16:37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般情况下,按照工作年限来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但有特殊情形,如果你的工资高于你们那上年度平均工资三倍的,赔偿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 针对你补充的问题,还需要你补充一些问题: (1)公司以何种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有无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 (2)你目前年龄多大,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几年? 追问: 我们没有书面通知书,只是提前通知我们,然后就让我们签解除合约,我现在45 回答: 不好意思,周末没能上网。 建议: 1、让公司给你们发出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函件; 2、不要在任何“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等性质的文件上签字; 3、如果你们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你们和公司签订解除合约,公司应当补偿你们15个工资; 4、如果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计算方式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即30个月工资。经济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可同时享有。 有疑问,可追问。 追问: 但劳动法不是说过15年以上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嘛 回答: 你这种表述不是很准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而你距离退休超过五年,所以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如果公司依照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的依据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需支付你1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依照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的依据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需支付你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你可以加我:349182226,详细为你解答。

网友(2):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赔偿。
  非劳动者责任,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工龄工资作为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网友(3):

劳动者工作10年以上,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无法定原因工司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下面把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发给你: 针对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办8日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在十四情形之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五种情形之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以下十 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种情形下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还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这五种情形是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