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户口,籍贯可以随母亲吗?

2024-10-31 15:28:1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孩子上户口,籍贯可以随母亲。孩子的户口可以跟母亲,也可以跟父亲,以河北省为例。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 出生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益。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

第二十条 公民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在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办理。

非婚生公民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落户方书面申请办理。
公民年满16周岁未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按照特殊户口登记办理。

扩展资料

小孩上户口的流程:

先把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复印各一张,再写一份申请书,开一张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证明,到你们夫妻任何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如果你们孩子现在的年龄2岁一下要填写出生申报审批表,2岁以上填写户口补录表,然后找辖区民警签字,把材料交到户籍室就行了。准生证是非必须的,有没有都行。 

1、复印你们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各一份。 

2、写一份申请书,你们两个谁写都行(如果你们两个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小孩的户口入到谁的名下就由谁写申请书),再开一张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证明(小孩的户口入到谁的名下就由谁的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开证明)。

3、到你们夫妻任何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表,(如果你们孩子现在的年龄2岁一下要填写出生申报审批表,2岁以上填写户口补录表)。

4、把填完整的表和上面复印好的复印件以及小孩的出生证明(下面有“户口登记机关保存”字样的小条)订在一起,找辖区民警签字。 

5、把签完字的材料交到户籍室就行了。户口登记办法没有规定非要出计生证,如果非要不可的话就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登记

网友(2):

一般情况下,“籍贯”,不可以随母亲。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
但现在的“标准”,可按“祖父的出生地”理解。这是因为在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里产生的一个意思。
而许多人往往误解成“本人的出生地”或“父母的出生地”。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网友(3):

孩子户口可以随父母任何一方,籍贯指的是孩子出生随父姓,就随父亲籍贯推下去,能不能改需要公安机关认定。一般情况不符合变更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网友(4):

当然可以了,孩子的户籍可以随父母的任意一方,我小孩的户籍就随着他妈妈,没有和我的户籍在一起。

网友(5):

孩子上户口,籍贯可以随母亲。孩子的户口可以跟母亲,也可以跟父亲,以河北省为例。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 出生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益。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
第二十条 公民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在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办理。
非婚生公民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落户方书面申请办理。
公民年满16周岁未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按照特殊户口登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