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基层党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镇党委书记要多次在党委会议、全镇干部大会上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书记讲廉政党课,亲自安排部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卡通”专项治理、党风廉政社会评价等工作,使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重要问题亲自过问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排头兵,领头雁,必须坚决支持纪委严格执纪执法,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方面“四管”齐下,履职尽责,不断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范机制和保障机制。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常过问,常督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把关,督促解决。同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对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过问。
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坚持不懈整治“四风”,是当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早抓小,突破口就是整治“四风”。
对纪委的班子配备、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重要环节,亲自调度,协调解决,推动纪委工作有序开展。
四、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时刻都要以“打铁还需自身硬 ”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勤勉敬业,忠诚履职,当好标杆。
时刻绷紧廉洁自律的这根弦,绝不碰党纪国法这条高压线。切实做到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力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及时有力查处腐败案件,对违反规章制度、党纪法规的人员严格惩处,对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等情况发生。
积极支持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对纪委各类案件,召集镇纪检干部对重要案件进行梳理,亲自督办重要案件。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做到“四个亲自”
参考资料来源:铜仁长安网——松桃县公安局“一把手”严格落实“四个亲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一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每年年初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三是要适时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分析反腐倡廉形势,研究部署工作。
2、坚持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负总责,敢抓敢管,经常过问。二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把关,一管到底,督促解决。三是要适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四是要定期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对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过问。
3、坚持做到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主要领导对涉及多部门多单位的工作内容要亲自抓好协调:一是要定期了解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和疑难问题,成为纪委开展工作的坚强后盾。二是对涉及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要亲自抓好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对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工作、提出的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甚至消极抵触的,要旗帜鲜明地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
4、坚持做到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要领导对发生的重大案件要亲自进行督办:一是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帮助排除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腐败分子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护短、决不手软。二是对上级交办和同级纪检察机关查办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亲自督促落实,一查到底。三是要亲自督促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
一、重要工作自部署。基层党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镇党委书记要多次在党委会议、全镇干部大会上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书记讲廉政党课,自安排部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卡通”专项治理、党风廉政社会评价等工作,使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重要问题自过问。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排头兵,领头雁,必须坚决支持纪委严格执纪执法,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方面“四管”齐下,履职尽责,不断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范机制和保障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常过问,常督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自过问把关,督促解决。同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对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过问。三、重点环节自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坚持不懈整治“四风”,是当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早抓小,突破口就是整治“四风”。对纪委的班子配备、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重要环节,自调度,协调解决,推动纪委工作有序开展。四、重要案件自督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时刻都要以“打铁还需自身硬 ”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勤勉敬业,忠诚履职,当好标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的这根弦,绝不碰党纪国法这条高压线。切实做到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力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及时有力查处腐败案件,对违反规章制度、党纪法规的人员严格惩处,对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等情况发生。积极支持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对纪委各类案件,召集镇纪检干部对重要案件进行梳理,自督办重要案件。
1、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一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每年年初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三是要适时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分析反腐倡廉形势,研究部署工作。
2、坚持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负总责,敢抓敢管,经常过问。二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把关,一管到底,督促解决。三是要适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四是要定期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对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过问。
3、坚持做到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主要领导对涉及多部门多单位的工作内容要亲自抓好协调:一是要定期了解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和疑难问题,成为纪委开展工作的坚强后盾。二是对涉及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要亲自抓好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对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工作、提出的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甚至消极抵触的,要旗帜鲜明地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
4、坚持做到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要领导对发生的重大案件要亲自进行督办:一是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帮助排除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腐败分子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护短、决不手软。二是对上级交办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亲自督促落实,一查到底。三是要亲自督促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
一、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二、重要问题亲自过问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四、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这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四个亲自,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