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究竟是什么学历?

说的详细点,要回答准确,举例说明,拿出国务院条文!
2024年11月29日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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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上海市教委副主任 薛喜民
目前,对高职的认识很不一致。要把高职发展好,统一认识至关重要。一个重要的认识就是什么是高职?
所谓高职,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它是高等教育;它是职业技术教育;它是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阶段。
这样的概括是有充分根据的:

1、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决定”颁布以后,全国先后建立起126所职业大学。
2、1991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决定”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方向、任务、措施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再一次重申建立初、中、高职教体系问题,也再一次提出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任务。
3、1994年,全国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会后由国务院颁布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会议明确指出我国教育今后发展的二个重点,一是基础教育(重中之重),二是职业技术教育。“纲要”更加明确指出:“职业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有计划的实行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三级分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形成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共同发展、相互衔接、比例合理的教育系列。”“积极发展多样化的高中后职业教育和培训。通过改革现有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和成人高校以及举办灵活多样的高等职业班等途径,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4、1996年,全国召开了职教工作会议,同年,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了《职教法》。职教会议提出,通过三级分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通过“三改一补”(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成人高校改革;中等专业学校办高职班作为补充)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职教法》的颁布使职业教育走向了依法治教的道路。《职教法》的第13条指出:“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
5、1998年,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了《高教法》。《高教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这里非常明确地把高等职业学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确定了下来。
6、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标准分类”将教育分为七个等级:学前教育为0级、小学教育为1级、初中教育为2级、高中阶段教育为3级、高中阶段与大学阶段之间有一段补习期教育为4级、大学阶段教育为5级、研究生阶段教育为6级。“标准分类”将大学教育(5级)分为学术性为主的教育(5A)和技术性为主的教育(5B)。“标准分类”对学术性为主的教育(5A)描述为:“课程在很大程度上是理论性的,目的是进入高级研究课程和从事工程要求的职业作充分的准备。”“标准分类”对技术性为主的教育(5B)描述为:“课程内容是面向实际的,是分具体职业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获得从事某个职业或行业或某类职业或行业所需的实际技能和知识,完成这一级学业的学生一般具备进入劳务市场所需的能力和资格。”
从“标准分类”可以看出,5B就是我国所追求的高等职业教育,它的发展是世界教育的总趋势,而不是一个国家的现象。标准分类的颁布,使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权威性的确认。
7、1999年6月全国教育工作会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加快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决定”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至此可以看到,高职是高等教育、是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高等阶段的概括,是确定无疑的。
根据联合教科文组织1997年颁布的世界教育标准分类,它把职业技术教育分为初等(2B)、中等(3B)和高等(5B)三个层次,并且把初等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定义为技能为主的教育,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定义为技术为主的教育。
为什么说高职是技术教育呢?因为人类从事某一项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时,离不开四种类型的人才:一类是学术型人才:这类人才是发现规律、创造理论、从事理论研究和咨询、参谋的工作。如专家、学者、理论研究工作者;一类是工程型人才:这类人才从事规划、策划、设计工作。如工业产品的开发、设计、产品的产销决策,城市规划、园林设计等;第三类人才是技术型人才。也叫工艺型、执行型、中间型人才。通过他们的劳动,将工程型人才的设计、规划、决策变为物质形态的产品或对社会运行产生具体的作用。如工厂技术员、工艺工程师、农艺师等;第四类人才是技能型人才。这类人才也是在生产第一线或工作现场,主要从事直接操作型工作,这类人才就是技术工人。

这四类人才对社会活动、经济运行和发展都是不可缺少的。对第一类人才和第二类人才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人们也比较重视。但对后二类人才的作用缺乏应有认识和重视。这与我国长期来重理论轻实践、重科学轻技术、重脑力劳动轻体力劳动是分不开的。虽然从58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就开始了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根本上说,没有改变这种状况。
一项具体的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对第一类、第二类人才 需要是少量的,对第三、第四类的人才需要是大量的。在工业经济时代,人才的结构模型是金字塔型。

在西欧国家,技术型人才是作为一个独立人才类型而存在的。它的职称序列是技术员、技术师、高级技术师。
在我国技术型人才还没有从工程型人才中分化出来。技术岗位由二类人才担任,一是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一是普通高校毕业生。这二类人才担任技术岗位的工作都有缺陷。前者理论知识、技术能力不够,后者技术能力不够。
很显然,四类人才的智能结构是不一样的。普渡大学W.K.Lebold教授指出:“工程师是产品、生产过程、工程系统的开发者或设计者。”“技术师是一个典型的工程实践者,他们关心工程原理如何应用于实践,如何组织生产人员从事生产准备工作和现场操作。”因此,应该有四类不同类型的教育分别培养这四类人才。英国教育发展的轨迹说明了这一点。工业革命以前,主要是学术型的教育,比如剑桥、牛津大学,主要开设文、史、哲课程。工业革命后,产品日益复杂,产品需要有专门的设计人才和研究生产过程的工程师,于是1926年开始了新大学运动,出现了一批新大学,如:伦敦大学、诺丁汉大学等,都是工科性大学,它与本地区的工业密切相关,是工程类的学校。二次大战后,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科技进入生产的势头很猛,工艺复杂,技术提升。工程型人才既要搞规划设计,又要管理生产第一线的技术工作,已经应付不了,需要有专门人才来处理技术性的问题,于是出现了技术类学校,如伦敦多科性技术大学就属此类。所以60年代以后,世界范围内涌现了许多技术型教育的学校,如美国的社区学院及大学中的技术学院;德国的高等专科学校和双元制的职业学院;日本的高等专科学校和技术大学;马来西亚的综合技术学院;我国台湾地区的技术学院、技术大学等,都是培养技术型人才的高等学校。
所以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技术型人才的。因此,也可以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称之谓技术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