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了劳务费发票,还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2024年12月03日 04:50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开了劳务费发票报账,此笔支出不属于工资薪金,也不能入工资薪金支出,所以不应扣个人所得税。

劳务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的应税项目一栏写明的是“提供劳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

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支付给个人的劳务,因为没有发票所以由税务部门代开劳务发票,实际就视同个人为一个可以营业提供劳务的独立体,因为这个独立体不是公司或个体户,所以需要代开发票。

扩展资料: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是纳税人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分一项劳动支出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管理方式来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

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发票

网友(2):

开了劳务费发票报账,此笔支出不属于工资薪金,也不能入工资薪金支出,所以不应扣个人所得税。

而且在国税局开具劳务费发票(属于提供劳务),已经扣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税率20%,所以也不能再次扣个税。

网友(3):

网友(4):

一有义即强调征税要合乎道义。孔子说:“义然后取,人不厌取”。“有君子之道,其使民也义“《论语》。这里强调的“义”,就是要行仁政轻徭薄赋。因为“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轻征赋税有利于争取民心,使统治者长治久安。所以,历代思想家都重视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