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真的不能太高估自己的天分,这只会让“努力”这两个字失去应有的光彩。青春里的两个女孩,联手让我认识了这一点……并且拼了命相信,努力就会看见美丽的风景。持续不懈的一流努力,就会看见不可思议的世界。
分手,只需要一个人同意,但“在一起”,可是需要两个人同时认可才能作数。恋爱就是要这么不确定才有趣,不是吗?至少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半的拼图。
“一起回家”这四个字,不管在哪个生命历程,都有很浪漫的意义。
“一起”代表这件事一个人无法完成,“回家”意味着背后的温馨情愫。
第一次与你一起回家的人,你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
不经意间听到某一首,某一段旋律,就会瞬间回忆起某段时光里的自己。或大学,或高中,或看见曾经在自己座位旁,那张用粉笔划下着白线的青涩脸孔。
“柯景腾,既然你那个时候就很喜欢佳仪了,为什么还可以一边喜欢小华?”阿和不以为然,他算是个爱情基本教义派。
“这算什么问题?一次喜欢两个女孩有什么好稀奇?很多女生也常常一边喜欢刘德华,一边喜欢张学友啊!”我老实回答,语气漫不在乎。
回避情感才是最不正常的事。
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真正认识了情感——自己独一无二的情感,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才有“大人的成熟世故”跟“小鬼头的义无反顾”的差别。对我来说是这样。
“哪有这样的?谁跟你一样?”阿和啼笑皆非。
“这种事我能有什么办法,喜欢上就喜欢上了。”我看着胚芽奶茶上的泡泡。
是啊,喜欢就喜欢上了……
恋爱就是集体作战啦,这样才有热血。相信我,热血的爱情总有一天会流行起来的。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近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糟糕,我会不会太奸诈了?”我看着月亮。
“不会,你是非常非常的奸诈。”月亮说。
“不客气。”我竖起大拇指。
要给你最大程度的快乐,与其让快乐指数从零跑到一百,不如从负一百飙到正一百,这样绝对值是两百整,非常厉害又一辈子忘不了的快乐吧!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不住落下了。
如果我的爱情回忆在化为一份记录性书写时,有任何的意义,那便是希望每个读着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都能从中获得一点点,相爱的勇气。
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平常不会出现的那一个人,那么爱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们日夜祈手祷盼的,那种够资格称为爱情的爱情。
恋爱中,可以花尽种种心机,运用策略打败对手,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
或许,根本是最重要的。
“如果到最后让沈佳仪深深爱上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我,那我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的厉害,就是……
“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会有一点点差别。”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那是别人。我不是别人。别人送花恶心,我送花,还可以。”杨过有小龙女,我有沈佳仪。杨过有龙女花,我有小耳朵。而杨过有大雕,我有许博淳。他妈的这不是命运使然是什么!
我感到很害怕。我极度恐惧,自己不被允许继续喜欢这个女孩。
那种事情发生的话,可以想见我的生命将如虚踏河面的叶,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渐渐枯萎。
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你就耐心等待,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响应。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了,就不会再有下一次的告白了”。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紧有一次机会。因为紧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持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一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如果女孩够喜欢男孩,即使男孩是一边打哈欠一边告白,女孩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剩下失败一成几率,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间,歼杀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紧紧是表象,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在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的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能过拥有最好的心情,好在记忆相册本里存留最深刻的一页。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多么诚恳的心意。
再见,再见,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热血的根性,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这份热血,竟成了你否定的无谓存在。
错过了听见神气魔咒的时机,却因为一场荒谬又热血的怪比赛,让我与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爱情的路上分道扬镳,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人生的路上奔驰。
奔驰,却又彼此缠绕。
不久后,我交了女朋友。沈佳仪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八年的喜欢,让我们之间拥有了更深刻的。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那是,羁绊。
我们总是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跟我们“连接”的另一个人。
连接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连接是一种陪伴,有的连接是一种互相取暖,有的连接则是一种淡淡的默契。
通过爱情而连接的伴侣,则是我们最向往的关系。
不管你装得再怎么像普通朋友,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你对我的喜欢……不,应该说是重视。你对我,很重视。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很喜欢,你喜欢我……我只是觉得,他不够喜欢我。经历过你是怎么喜欢我,我就会觉得其他人对我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你相比……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着你的我。那时侯的我,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发光呢。
我对你的喜欢,原来一直都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对我很重要。我的青春,不是一场独白。
人生不是一个人的,喜欢,也不是一个人的。
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进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无法掉头就走,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和岁数没有关系。但是女生的直觉一般没有错,你不在乎你那你也不要在乎他
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感觉过的不开心就分手,如果还合适就继续
恋人只有相处才知道好不好,好的可以继续升级为结婚,不好就再谈下一个。
可能是一时的冲动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