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管 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2024年11月18日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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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和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意义目标

(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含义。“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二)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意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目标。通过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活动,有效地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领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胡有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 鹏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雷 鸣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赵 江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李春林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杨惠莲 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玉学 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胡国华 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周 明
土地利用管理科长

杨 武
土地征收管理科科长

江 艳
规划信息科科长

延家明 地质环境科科长

杨榆静 测绘管理科科长

徐俊梅 耕地保护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农村、机关、企业(矿山),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0月最后一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物权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我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开展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土地征收(征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对象和要求

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对象。普法对象为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房地产开发商、矿山企业负责人、地勘单位负责人等;地方各级政府,重点是县(市、区)及乡(镇)政府领导。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意识。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及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步骤

本方案从2013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9月29日-10月8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楚雄州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明确重点内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0月20日前)。按照《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集中宣传期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手册,进行集中宣传国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和检查验收(10月25日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在10月25日前上报我局开展工作情况和自检自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