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怎么办

2024年11月20日 18:26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的代理方盯轿历,其不退还意味帆弊招标人不退还,自己看以下法条想解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凯搜

网友(2):

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的代理方,其不退还意凯搜味招标人不退还,自己看以下法条想解决办法:\x0d\x0a《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x0d\x0a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x0d\x0a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盯轿历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x0d\x0a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x0d\x0a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帆弊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3):

通常的规定是
项目中标人完成与建设单位或者是业主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之后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要握蠢举将其他单位的保证金及时退还
有的项目由于一些原因 不能确定中标人且暂时无法进行再次招标
或者是中标人由于某些原因 暂时不能完成签订工程合同
这个阶段 招标代理单位是可以不给其他投标人退还保段碧证金的
其他单位可以密切关注项目合同的签订情况档咐 确定合同已经签订 可以及时催要保证金

网友(4):

可以向代理机构上级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还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