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荣立一等功,地方政府是没有补助的,但是荣立一等功后退伍,地方会安排工作。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安置条裂旁运例》第十二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肆梁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启散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在和平时期荣立个人一等局孝功御腊卖,那就意味着牺牲或者是重伤残。地方政府对此的补助也不一样。在5000至10万之间,国家补助也是按伤残镇逗等级划分的。
奖励2000块一个人
貌似没那么多500还是300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