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
1、转移公积金的先决条件是,雇员的新雇主必须已开开通公积金的账号。
2、员工收到新聘企业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据。
3、凭此收据,返回原单位并要求其出具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扩展资料: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转移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时,必须在新单位先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时,新单位经办人员在办理开户时,应要求所在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简称“查询书”)并加盖银行印章后,交职工办理转移时作为开户证明。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转入北京中心各管理部时,必须由新单位在所属管理部先办理开户,并取得管理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转移
一、市内转移
原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明细封存(集中封存)后,新缴存单位方可办理转移(启封)手续,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两份)申报。
办理封存以及市内转移业务的注意:
1、已开通电子印章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进行申报。
2、办理批量业务的,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新版《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分居民身份证和非居民身份证两种格式,请重新下载并对应选择填报,原《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停止使用。
二、市外转入
(1)职工本人办理:持身份证、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卡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申报。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持《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卡等)、经办人身份证申报。
办理批量市外转入的,请同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的电子文档。
三、转出市外
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明细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1、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市外后,原申报的自动划账业务终止
若已经将佛山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市外的,原申报的自动划账业务会被终止。
2、自由职业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业务
自由职业者办理封存,需本人持身份证以及填报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提醒:由于自由职业者需同时解除委托扣缴协议,而委托扣缴协议的解除只能在每月1日至20日办理,故请自由职业者在每月1日至20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报。
3、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作用,有了转移平台还需要提供资料到转出地办理转出
根据住建部通知,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7年7月1日前均要接入异地转移平台。
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此平台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资金的异地转移,转出地和转入地通过转移平台操作即可,也就是说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已无需回到转出地申请,可直接在转入地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
操作程序
1、职工应将转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号、个人客户号、新单位缴存银行的准确信息提供给转出单位公积金经办部门,由转出单位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2、转出单位领取下列表格并按照规定填报。
《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归集表15)一式五联
领取方式:由于表15作为记账凭证,只能到成都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服务大厅领取,不能进行网上下载和复印。
3、转出单位提交申报资料。
扩展资料:
申请范围: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办理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
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
3、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4、个人提供的新单位名称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操作前提:
1、单位已经参加过住房公积金网的网上业务培训,且使用的电脑安装过单位会员系统;
2、单位具备直联操作权限,且在单位会员系统中操作时选择了直联模式;
3、离职职工有新就职单位,请职工提供对方单位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和单位名称,办理“转出”业务;
4、暂时未告知是否有新就职单位的职工,请办理“待转出停缴”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可以凭新单位的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