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所讲“因果”的种类有哪些

2024-11-08 03:39:29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异熟果。如杀生要堕地狱;偷盗要堕饿鬼等等
  2、等流果。因果相似的这种果报叫等流果,它也有两种:一是感受等流果,二是同行等流果。
  什么是同行等流果?若这一世一直杀生,那么来世刚刚董事时就喜欢杀生;这一世喜欢喝酒,来生也会喜欢,老改不了,生生世世都是这样。上一世和下一世是相似的,这叫同行等流。这些佛在很早以前就讲过,现在发现的能够回忆前世的那些人中,也有很多都是这样:前世喜欢吸烟,后世也喜欢,前世喜欢什么东西,后世也是这样,这是因为留有前世浓厚习气的缘故。
  另外是感受等流果。例如,这世杀生,下世从地狱出来后,若有机会做人,寿命就会很短。有些小孩刚刚出生,或者一、二岁时,或者还未出生就死了,还有一些人一生都疾病缠身,无法治愈,这是什么原因呢?当然也有其它原因,但主要原因前世或前世的前世造了杀生之业,杀生的果报不只(短命)这么一点,肯定下过地狱,从地狱出来后,大多数罪业已经减轻,但还残留一些,所以再做人时,生命就这么短暂,这叫感受等流果。
  3、增上果。增上果一般都成熟在环境上。我们平时看到,在环境非常恶劣的地方,如不毛之地或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还是有很多人居住。他们为什么会住在那?这与其前世所造之业有关。如果上辈子经常杀生,来世做人时,就会投生到有很多怨仇、杀戳的地方去;如果经常偷盗,来世若做农民,便会投生到庄稼不能成熟,或即使能够成熟却有很多自然灾害令其无法获得丰收的地方,增上果就是这样。
  4、士用果。比如,现在造的罪业,如果不忏悔,它时时刻刻都会增长,越来越大,越来越严重,这叫士用果。
  行善同样也有这四种果报。
  此外,还要谈谈造共业的果报。比如大家一起商量或共同杀死一个生命,这样每个参与的人都有杀死一个生命的罪业,此罪业是不能分的;行善也是这样,如大家共同放一个生命,此善业也不能分,每个人都有放一个生命的善根。
  因果关系是非常不可思议的,现在即使做一件小小的恶事,以后所受的果报也很严重;行善也是同样的,现在做一件很小的善事,将来也会有很大的善果。但是这些善业若与解脱无关,结果会怎样呢?我们在轮回中虽然可以因此而得到一些短暂的幸福快乐,但这些毕竟要过去,福报享完后,还是随业而转,若以前造了罪业仍要感受痛苦,这些快乐果都是临时性的,所以也不能过于强调世间善法。当然不能造罪,而且世间善法也要适当地做,并且不能执着。
  可是,现在我们怎么去修无漏呢?因为是凡夫,没有办法行无漏法。如果有漏善业也不能做,那该怎么办呢?其实,在有漏善业里也有一些是解脱法。在出离心和(世俗)菩提心的前提下做出来的虽是有漏法,却可以让人得解脱,所以也是解脱法。

网友(2):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物质的因果;作善受福,作恶受殃,是行为的因果。行为的邪正,视乎心术,心术可分二种:一是质直心,一是机械心。质直心合于事物实际理体,称为圣心,易招致人事失败而感召业报的胜利;机械心偏重权谋思辨,称为凡心,常能获得人事胜利而感召业报上的失败。因之,善恶之判别,不在于形式上手段之巧拙而在于加诸于人的损益关系。世俗每视巧妙的损人利己行为可以逃避法律道德的责任而博得人们的同情。如某甲为反抗某乙淆乱群众视听侵夺自由权益而作不平之鸣,在常人直觉的感官接触之下,未能审察乙的手段内容,由于憎厌甲之态度而颠倒善恶是非的认识。因果律上并不以某乙手段之巧妙而不报或以某甲作不平之鸣而视为罪恶。相反地,某甲之鸣,为出于被侵害的必然表示,往往反能赢得人力控制以外自然异熟果的胜利。因此,果报在行为感受的回向上,常有合乎事物客观理体的平衡作用,而不同于一般常人的主观看法。 凡同一事态,可以信其发生同一现象,根据同一现象,亦可逆料其为同一原因,此均齐之事理,称为自然齐一律,适用于一般普通事理。佛教对行为因果,并非如此。唯识学分因果为等流,离系、士用、增上、异熟五种。除离系果为诸漏已尽证得善无为法之二乘圣者佛位之果报以外,凡由人力造作达成预期目的之果体,称为士用果。加强业果功能之助力,称为增上果。因结成果,果再为因,递相变化,绵延不绝之业报现象称为等流果。异熟果含三义:(甲)过去造业,现在感果,其成熟不一时,名异时而熟;(乙)业因善恶相间,乃至成熟共变为无记性,互相抵销,是为异类而熟;(丙)善恶业因由未成熟到受果中间,必有许多变异,是为变异而熟。如按其有漏、无漏的性质作大体的划分,可归纳为离系,异熟二种:离系为不生不灭的涅槃圣果;异熟为六道凡夫的生死业果;其余士用、增上、等流三种只为异熟果加以人力助缘或时间伸延所呈现之各种动静状态而已。士用果虽有变化业用的功能,假令作者对事理之是非善恶认识不清,或昧于因果的回灭与酬偿作用而采取机械性之动作,常可招致相反的报应而不能达成预期的果体。故人类一切行为听任自然异熟果之反应,远较人力造作之士用果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