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和父母一起购买的房子,一起居住,房产证写我的名字,现在我要和妻子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2024年11月17日 21:32
有7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房产证写的你的名字,那么是夫妻共同房产,夫妻均腔谨分房产的。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迅圆败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亩颤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网友(2):

你当时应该著明
虽然妻子没有参加购房
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场吧

网友(3):

出示你父母出钱买房的依据,然后除去他们那份,你和妻子平分,可以折成现钱付给妻子,生活很美好,两个人在一起肯定有磕磕碰碰,一个巴掌拍不响,也许你自己也有很多不好的地方,想想当初你们结婚之前扮宴的时候多么幸福,不能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现在的吵吵闹闹,为什么会吵吵闹闹,找到原因双方说出来再决定要不要离也不迟啊,你们两人的离婚不但伤害对方,还伤害双方的家人,现在离婚虽然不是不光采的事,厅肢银但也不是好事啊,希望你们找找自己的错,认真的去道个歉,哪怕不是自己的错道个歉又怎么样?起码可以挽救自己的家庭,人、特别是女人,她们都需要别的疼爱,哪怕哄一哄,心里都会感动的,哪怕嘴里不说饥宽

网友(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改闹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核圆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弯山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另外,有个问题要注意,如果是在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

最后,关于夫妻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的解决放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双方均主张所有权且同意竞价的,予以准许;
2、一方主张所有权的,依法估价后由取得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3、均不主张所有权的,拍卖后分割所得价款。

网友(5):

一日夫妻百日恩 分那么清干吗 哎

网友(6):

你老婆得四分之一的财产…

网友(7):

1/2,因为你父母的名字不在产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