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手法和表现手法有什么分别

2024年11月17日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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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问题来看,你可以认为这三个概念是一体三面。所谓“表现手法”是从“作者通过作品表现思想感情”的角度而言的,在答题时,如果你想强调作者的主观表现方面,你可以说“在这篇作品里,某某(作者)主要使用了什么什么表现手法,以达到怎样怎样的效果”。所谓“修辞手法”是从文本自身而言,即:按照“文本-世界-作者-读者”的四要素论,“表现手法”侧重于描述作者与文本之间的关系,而“修辞手法”侧重于就文本自身构成而言。举例:如果你对某篇作品进行具体的分析(主要是写作技巧、结构形式方面的),你可以说“这篇作品大量运用了什么什么修辞手法”,或者说“这篇作品以A修辞手法为主,辅以B、C等修辞手法”,谈论修辞手法,你可以完全不涉及作者。所谓“写作手法”则是一个宏观的概念,偏指文学写作的全局而言,即:相对于阅读、批评等概念而言。这有点抽象,可能不大好理解,你大概可以理解为“写作手法”多以描述“作者写作文本”这一行为。相比“表现手法”,它更偏重于客观性。事实上,在我们写作文学评论的时候。如果需要对文本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尤其是解构文本的时候(解答“写得怎么样”),我们多使用“修辞手法”,因为“修辞”属于文本论的内容;如果对文本的写作背景、作者的个性特征、创作年代背景等方面进行剖析的话(解答“为何这样写”),我们会使用“表现手法”,因为“表现”属于创作论的内容;而在分析作品与作者、读者、客观世界的相互关系的时候,我们更多地使用“写作手法”,因为“写作”属于文学学的概念。(注:文学学就是研究文学的学科)自然,这三者没有明确且必然的壁垒,不严谨要求的话也可以混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