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一般不适用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因为按照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被告始终缺席显然无法进行调解。如果丈夫长期失踪,妻子想离婚的,可以在其下落不明满二年时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在法院作出“宣告失踪”裁定生效后再起诉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也可宣告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