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机关的事业编制人员算不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024年11月16日 19:4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是参公人员。

参公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简称。 主要分为参公机关人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参公机关人员一般指的是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但是性质依然是参公人员;另外一类是参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是某个行政机关的二级机构,编制一般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待遇参照公务员。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第四条 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中共中央委托中央组织部审批;中央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批后,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备案;市(地)、县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比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国务院委托人事部审批;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市(地)、县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批。

特殊需要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中共中央或者国务院直接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安康先锋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l

网友(2):

镇政府机关的事业编制人员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为事业编人员本身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网友(3):

乡镇机关除公务员编制外,根据机构政革方案,乡镇政府内设机构有的是属事业单位,当然这些部门应为事业编制,其事业编制人员为参公人员。但在执行上,各地有所差异。工勤编制除外。供参考

网友(4):

乡镇事业编制是不算的。不过是全供事业单位。
乡镇级事业单位就没有参公的。

机关是不会有事业编制的,这是不允许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有。

呵呵,自己看下公务员法吧,百度下,很全的。

网友(5):

各个地方具体规定不一样,如果你在那工作的话,建议问下你们人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