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解答:您好。 家庭暴力离婚的案件取证非常重要,如果不注意收集很容易在法庭上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可以用下面这几种方法取证。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 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 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如果身体受到暴力伤害,受害人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就诊,并保留医院出具的诊疗记录,包括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光片、检验报告、医疗费票据等,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以证明家庭暴力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伤害程度,这些书证应当妥善的保存。
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对加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此外,还有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还需要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