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打分由难度分(A)和完成分(B)两组组成,A组将根据运动员完成的动作对其中10个完成最好的动作打分(难度分分为A至G组,其中G组最高,为1分),然后加上5个规定组别的得分(按现行的规定为5分),再加上特定动作的连接加分就组成了难度分。
从理论上说,如果体操选手的一套动作无懈可击,1分都不扣,而且10个动作都属于最高难度的G组动作,他的得分就至少可以达到25分,而且这还没有算上特殊动作的连接加分。另外,若排除未来出现更高难度的H组甚至更高组别的动作,于是体操动作的得分就变得没有上限,产生世界纪录也就顺理成章了。
当然,25分在目前绝对是个理想化的数字,因为现在世界上还没有G组动作,F组是由目前的超E组改名而来的。
之所以出现G组,是因为“男女有别”,现在如果女运动员能够完成男运动员的D组动作,那么她的这个动作难度会被视为E组。
A分(难度分)+完成分(满分10分)
比赛共分四种:
团体和个人资格赛(第Ⅰ种比赛)
各国家奥委会可派由4~6名运动员组成的队或个人参加。在每个项目的比赛中,每队派出5名队员上场,取4个最好成绩相加作为该项目成绩,各项目成绩相加作为团体成绩。体操界称之为6-5-4制。这是至关重要的一场比赛,决定参加团体决赛、个人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的资格。第一种比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个人全能决赛(第Ⅱ种比赛)
在团体和个人资格赛中获全能成绩前24名的运动员参加该赛。以全能决赛成绩决定全能名次。
单项决赛(第Ⅲ种比赛)
在团体和个人资格赛中获各单项成绩前8名的运动员参加单项决赛。以各单项决赛的成绩决定单项冠军。
团体决赛(第Ⅳ种比赛)
在团体和个人资格赛中获团体成绩前8名的队伍参加该赛。在每个项目上,每队派3名运动员比赛即:比赛采用6-3-3制,每个项目的3个分数都记入团体成绩。以团体决赛的成绩决定团体冠军。
比赛时,运动员要穿规范的体操服,全队着装要统一。在鞍马、吊环、双杠和单杠比赛中,参赛运动员必须穿长裤、体操鞋(或袜子)。男子运动员在自由体操和跳马比赛中可以穿短裤,也可赤脚。在所有比赛中运动员都要穿背心。女子运动员不得穿过小过露和透明的体操服,不佩戴珠宝首饰。所有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如有违反,将被扣除相应的分数。
运动员出场比赛前,应保持直立姿势,要举手示意,在绿灯亮或听到信号后30秒内必须上器械。一套动作结束,立正示意,并立即离开比赛台。动作结束后,不允许运动员重新上比赛台。
为避免伤害事故,在心理上给运动员以支持,在男子单杠、吊环、双杠和跳马比赛时,可以有一名教练员站在器械旁或附近进行现场保护。女子体操运动员比赛时,教练员在赛台上调整杠子,或为高低杠、平衡木移动跳板后,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台。
裁判员是比赛中的执法官。抽签决定裁判员分工。裁判员任职的依据是裁判员的考试成绩。裁判员要参加比赛中所有的裁判会,观看赛台训练。赛前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比赛场馆并认真做好赛前准备。
男子裁判员穿灰色裤子、深蓝色上衣、浅色衬衣系领带。女子裁判员穿深蓝西服套裙、白衬衣。比赛中裁判员不得离开自己的座位,不得与其他人联系,不得与教练员、运动员交谈。裁判员根据评分规则迅速、准确地记录、评判运动员的所有比赛动作,并按格式正确填写评分表,确保自己的评分准确无误。
裁判员如蔑视评分规则,有意偏袒或贬低某个队或某个运动员,重复出现过高或过低分,不遵守比赛的有关要求与纪律,不参加有关会议,不观摩赛台训练,着装不符合要求,都将受到处罚。
在男女比赛项目中,均有A、B两组裁判员对运动员比赛动作进行评分。A裁判组根据运动员一套动作的内容确定“A”分。“A”分的内容包括:
取运动员成套动作的下法加上最好的9个动作共10个动作,计算其难度价值。男子最高难度动作为F组,女子最高难度动作为G组。在所有比赛中,男子和女子项目成套动作的难度分值如下:
动作组别: A B C D E F G
动作分值:0.1 0.2 0.3 0.4 0.5 0.6 0.7
A裁判组还要根据不同项目的特殊规定计算动作的连接价值。在所计算的10个动作的难度价值中,每完成一个动作结构组要求,A裁判组将给予0.5的加分。除了跳马之外,成套动作必须要有合乎要求的下法。
B裁判组确定“B”分,“B”分从10分开始,以0.1分为单位进行扣分。“B”分的内容包括:
成套动作的艺术及完成错误,技术和编排错误。当动作完成发生艺术性和技术性偏差时,要进行扣分。扣分与某一动作或某一成套动作的难度无关。
小错 扣 0.1分
中错 扣 0.3分
大错 扣 0.5分
掉下 扣 0.8分
把艺术扣分、完成错误扣分与技术、编排错误扣分进行汇总,并从10分中扣除,所得分数为最后的“B”分。
“A”分和最后的“B”分加起来为一套动作最后的得分。最后得分少数情况下不超过10分。
自由体操
男子一套动作在70秒内完成,女子在90秒内完成。自由体操成套动作的编排要充分利用整个场地。女子自由体操要有音乐伴奏。运动员必须双腿并拢、静立于自由体操场地内,然后开始做成套动作。成套动作的评分从运动员脚的第一个动作开始。运动员可以踩场地边线,但不能过线。当出界情况发生时,司线员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裁判组负责人,裁判组负责人从最后得分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一只脚或一只手出界扣0.1分;
双脚、双手、一只脚和一只手或身体任何其它部位出界,扣0.30分;
动作直接落在界外,扣0.50分;
动作在界外开始,没有难度价值。
鞍 马
现代鞍马成套动作的主要特征是利用鞍马的所有规定部位,用不同的支撑姿势完成不同的全旋摆动动作(分腿或并腿)、单腿摆动和(或)交叉。允许有经手倒立加转体或不转体的动作,所有动作必须用摆动完成,不能有丝毫的停顿,不允许有力量动作或静止动作。
运动员必须从站立姿势开始,允许做第一个动作时走上一步或跳起撑鞍马。动作评分从运动员的手撑鞍马开始。
吊 环
一套吊环动作应由比例大致相等的摆动、力量和静止部分组成。这些动作之间的连接是通过悬垂、经过或成支撑,经过或成手倒立来完成的,以直臂完成动作为主。由摆动到静止力量或由静止力量到摆动的过渡是当代吊环项目的显著特点。环带不允许摆动和交叉。
评分从运动员脚离地做第一个动作开始。运动员可从静止站立跳起开始比赛,或在教练员的帮助下成双手握环悬垂双腿并拢的良好静止姿势开始比赛。不允许教练员帮助运动员起摆。
跳 马
男女运动员跳马的助跑距离最长为25米。所有跳马动作必须通过用手推撑跳马来完成。第一次跳马结束后,运动员应立即返回到开始位置,出示信号后,再进行第二次试跳。
以男子跳马为例,运动员在资格赛、团体决赛和全能决赛中必须完成一个跳马动作。想获得跳马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在资格赛中必须跳两个动作,这两个动作必须是不同结构组的动作,而且第二腾空动作不能相同。
在完成每一次跳马动作之前,运动员必须向A组裁判员显示该动作在规则中对应的动作号码。号码显示牌可由他人帮助完成,出现显示错误时不对运动员进行处罚。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A组裁判员和B组裁判员出示零分:
①运动员有助跑,踩了助跳板和/或触及马而没有做动作;
②助跑中断,运动员返回第二次助跑,所跳的动作极差以至无法辨认或脚蹬马;
③运动员两次撑马,即单臂或双臂;运动员跳过没有支撑过程,即两手都没有触马;
④运动员没有用脚先落地,这意味着至少有一只脚必须在身体其它部分之前接触垫子;
⑤运动员故意侧向落地;
⑥运动员跳了禁止使用的动作(分腿,第一腾空空翻,上板前做了禁止动作);
⑦在资格赛中,运动员想获得单项决赛资格及在单项决赛中,运动员在第二跳时,重复第一跳的动作。
双 杠
现代双杠动作主要由摆动动作和飞行动作组成,并通过支撑和悬垂动作的变化来反映运动员在该项目上的能力。
运动员做双杠上法或动作开始前的助跑,必须从双腿并拢站立姿势开始。运动员单手或双手一接触杠子,则表示动作开始,双脚离地开始评分。做上法时摆动一条腿、迈一步是不允许的,即双脚必须同时离地。做上法时,允许在常规落地垫上放置踏跳板。
单 杠
一套现代单杠动作是运动员运用各种握法,流畅地完成半径长短不同的摆动、转体和飞行动作。
运动员必须从双腿并拢静立或加助跑,跳起抓杠或由别人帮助上杠;上杠后身体静止或悬垂摆动,但要保持良好的姿态。评分从运动员离开地面开始。
高低杠
裁判员对高低杠成套动作的评分是由运动员从踏板或垫子起跳开始(不允许在踏板下增加支撑物)。如运动员在上法助跑中出错、未接触踏板、器械,或未跑到器械下面,允许第二次助跑。
运动员掉下器械到重新上器械(男子鞍马、吊环、双杠、单杠相同)继续做动作前,允许有30秒间断。如果运动员未能在30秒时限内重新上器械,则判定成套动作终止。
平衡木
一套平衡木动作的时间不能超过1分30秒。计时从运动员踏板起跳或垫子起跳开始,当运动员结束平衡木成套动作接触垫子时停表。当规定时间剩10秒时给第一次信号,90秒时给第二次信号。如果在第二次信号响时下法落地,不扣分。如果在第二次信号响后下法落地,将对成套动作超时判定予以扣分:
2秒或更少 扣 0.10分
多于2秒 扣 0.30分
运动员从器械上掉下,成套动作被中断,允许有10秒的间断时间,间断时间不计算在成套动作的总时间内。如果运动员未能在10秒时限内重新上平衡木,则成套动作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