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5年,我已经提前一个月提出了书面的辞职,但是公司以客户付款没有完成而不让我走,请问我怎么办

2025年01月05日 18:40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已完成工作交接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的, 用人单位应当办理员工的辞职手续,如果不给予办理,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2、你这种情况,属于视为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找工作;至于请假,你已经跟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不存在请假的问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网友(2):

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没有法律依据,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客户不付款与你无关,更不应成为阻止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因此,你只需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注意保留书面通知回执),并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即可。

网友(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只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就行。公司以客户付款没有完成而不让走,你可以投诉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