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地迁户口到珠海有什么条件

2024-10-30 07: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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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根据《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二章  市外户口迁入

第七条  经本市的组织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调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准予迁入。

第八条  属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引进后,准予迁入。

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人才,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迁入的,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横琴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第九条  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第十条  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准予迁入。  申请迁入时,申请人年龄应当在十八周岁以下。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下孤儿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人员,必须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亲属生活的,凭有效证明准予迁入。

第十二条  符合本市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职工、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复员干部,准予迁入。

第十三条  符合随军条件、经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家属,准予迁入。

随军家属属在职干部、工人的,应当在办妥工作调动后方准予迁入。属自主择业的,提交符合领取安置补助金所需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准予迁入。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准予迁入:

(一)本市高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

(二)本市生源就读大中专院校、技校中途退学、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毕业后没有单位录用的;

 (三)本市户籍人员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

(四)异地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父母户口已迁入本市,需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未婚复员、退伍军人;

(五)由上级批准安置到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及其不在职的配偶;

 (六)原户口在本市,回本市定居的港澳同胞;

(七)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本市定居的华侨、台湾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迁入的其他情形。

本市高等院校按照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申请迁入的,其户口落在学校集体户,毕业后按照就业去向办理户口迁移,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两年内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学生集体户由学校统一管理,相关人员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申请迁入。

第十五条  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迁入:

 (一)自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五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

 (二)自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五年内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三)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本条所称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用人单位员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并依法纳税的。

本条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具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所:

(一)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者共同拥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

(二)申请人本人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  

 (三)申请人合法租赁且实际居住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本项所称申请人仅限公租房申请人本人,不包括公租房共同

申请人。

第十六条  凡申请迁入本市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无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主义犯罪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严重犯罪记录;

(二)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记录;

(三)提交申请之日前三年,无因提供入户申请相关的虚假材料、隐瞒入户申请相关的真相等被处理的记录。

扩展资料:

与以往政策相比,《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取消了市外迁入的直系亲属投靠的婚龄、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等限制。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直接迁入。

此外,办法第八条规定属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引进后,准予迁入。

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人才,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迁入的,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横琴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取消纳税入户

根据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第(六)项规定, 珠海市不宜再执行纳税入户政策。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有合法稳定住所作为基本入户条件。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用人单位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者共同拥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申请人本人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申请人合法租赁且实际居住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等。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公安厅官网-关于印发《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网友(2):

  本月1日,市政府60号令《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下简称“新规”)正式开始实施,同时1997年实施的旧规废止。  对比此前实施的户口管理规定,新规在取消“购房入户”政策的同时,增加了“投资入户”政策。此外,变动较大的还有暂住人口入户增加了“市级以上荣誉”、“且在本市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社会保险金”,夫妻挂靠由“2年”改为“5年”等。  入户条件有增有减  对比6月1日开始实施的户口管理新规和1997年颁布实施的户口规定cgko区别主要体现在“市外人口迁入”上。如4月份媒体广泛关注的“购房入户”政策,此前的户口管理规定是允许的,新规则予以取消。暂住人口入户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除保留“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这一要求外,将之前的“连续在本市居住满7年”的规定改为“5年”,同时增加了“取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社会保险金”3个要求。  香洲某派出所户政科工作人员昨日表示,“固定处所”是指当事人在珠海已有固定房产、且房产证上的名字须署名为当事人。记者随后就新规解读欲咨询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mim该负责人暂未做出回应。  “购房入户”取消后,新规增加了被网友解读为“投资入户”的条款。新规“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和其他私营企业人员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准予入户,入户指标依据纳税多少可申请1-3个名额。  “市内人口迁移”方面,配偶挂靠的婚龄要求由“2年”(1997年的规定无婚龄要求)增加到“5年”。  网友:投资入户门槛太高  在浏览天涯网论坛珠海吧时,记者发现新实行的珠海户口管理规定被网友贴到论坛。网友在跟帖时对暂住人口入户新增的条款及夫妻投靠入户的条款变更颇有微词。网友“以改变换改变”表示,“第七条(暂住人口入户新增条款)把很多人挡在门外。”  “夫妻投靠不是2年吗?改到5年?那还不如离开。”网友“techiema”质疑道。署名“珠海明月”的网友也表示,“本人已是珠海户口,但结婚的那条太狠了。结婚后5年LP才能转为珠海户口!真烦!”  “珠海,你以为你是天堂啊?两年前移民澳门也只不过200万的物业投资,现在办香港移民也不过只要600万吧。”网友“keyon”认为“投资入户”的门槛太高。  ■解读  ◎暂住人口入户  新规第七条: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迁入户口:  (一)取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  (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 〃五)最近在本市连续暂住满五年以上且在本市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社会保险金。  解读:条款中所称的“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即民间理解的“暂住人口”的入户条件,新规条款中增加了“取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社会保险金”3个要求tyae对于“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w市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称包括“劳模”、“十佳青年”、“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u  ◎投资入户  新规第十二条: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和其他私营企业人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入户:  (一)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年纳税每20万元可申请1人入户,最多可申请3人入户40  (二)其他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上eimq最近3年纳税累计200万以上,可以申请3人或3人以下入户。  上述企业人员入户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在该企业工作3年以上,......余下全文>>

网友(3):

我从小跟着妈妈从广西来到斗门跟着继父生活十几年,就是户口没迁过来,请问怎么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