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我与前妻在2010年5月离婚时协议将房产给我,补偿她现金。

2024年11月17日 21:30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由于您提供的情况过于简单,律师无法做出全面确切的判断!
谨简单回答如下:   
如果你们在第一次离婚的时候已经对房屋归属做了约定,产权也就明确了。复婚后离婚就不能再处理了。但是这还要考虑到你们约定房产权归你和儿子所有,是否办理了相应的产权变更手续。如果未办理,对于归儿子所有的部分,属于赠与,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有的法院判决可以撤销赠与。
最后,为慎重起见,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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