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头上点,叫做戒疤。
烧戒疤,又称燃顶。受戒时在头顶上燃上九个或十二个香疤,因为是在受戒时燃的,故称戒疤,是汉僧受戒的一种标记。燃顶烧香疤的作法,有大乘经论作为依据。
如《梵网经》四十八轻戒之第十六条说:“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说:“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
又《法华经�6�1药王菩萨本事品》中说:“有一切众生喜见菩萨烧身、烧臂供养诸佛。”
从这几段经文的内容,说明了原来烧身有二重意义:一、是用以表伸至高无上的供养;二、为了消除业障。至于燃烧的位置,则不局限于头顶,身、臂、指都是可以的。
有的和尚头顶上有一些经香火烧灼而留下的疤痕,这是汉地佛教出家人的一种明显的外在标志,于是很多人都误认为凡和尚都要烧戒疤的。在一些搬演唐宋时代故事的电影或电视片里,出现在银幕或屏幕上的和尚们都煞有介事地“烧”上了戒疤,凡稍有佛教历史知识的人看了,都感到十分可笑。
其实,佛教是不兴烧戒疤的,佛教的戒律中,并没有在受教人头顶上烧戒疤的规定。因此,除了汉地的和尚以外,世界各国和中国少数民族的和尚是看不到戒疤的;即使是中国汉族出家人,凡是在宋朝以前受戒的,头顶上也不会出现戒疤。
元代初年,有一位志德和尚(1235—1322年)曾受到元朝皇帝世祖忽必烈的尊重。他在天禧寺主持传戒时,规定受戒的人部必须用香火灼烧头顶和手指,以显示虔诚信佛的决心。这就是中国汉地僧人受戒时烧戒疤的开始。
1983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理事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该决议中说:受戒时在受戒人头顶烧戒疤的做法“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因有损身体健康,今后一律废止”。从此以后,新受戒的汉族僧人,头顶上再也不会有戒疤了。
点的时候不是用一般你们见到的香,而是用药末捏成2厘米左右的圆锥体,在头上点燃,快到肉的时候用木片压灭.后来的几天里,就要不停的走动让血气运行,还要喝豆浆,就是让点的地方灌脓.好了以后就成了不长头发的一个圆点疤痕.
九个点的是方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