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动离职公司不给工资去劳动局协商不成的问题?

2025年03月01日 11:5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网友(2):

你有书面递交离职信吗(并且有公司确认批准)?如果没有话,那你还是与公司有合同关系,是可以追要你在职时间的工资报酬。一般自动离职要有书面的签字确认才算有效,另外自动离职只是公司不需要承担额外给你的费用,但不表示原来欠你的在职工资可以不发。你可以以欠薪与劳动仲裁咨询处理。

网友(3):

您好您是否是签订劳动合同了?你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书就可以了,依据是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4):

直接到该地区的劳动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