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全责,机动车交强险无责赔付。
交强险部分: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剩余部分分担情况:
《道交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剩余部分机动车承担10%,摩托车方承担90%
望采纳。
根据《侵权责任法》就算是朋友全责 ,在交强险范围外,对方也要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以上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赔偿的项目
1、你朋友全责,汽车方面是没有赔偿的责任的;
2、汽车方面一点责任都没有,怎么能争取到多点赔偿;
3、除非是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认定:汽车方面承担次要责任,你朋友摩托车承担主要责任,你朋友可以得到部分赔偿,估计这是不可能的。
侵权责任法规定,只有在机动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行人负全责,机动车驾驶员人也应当负10%的事故金额责任。
摩托车与汽车相撞不适用此条。所以,双份对此事故赔偿的比例,主要是根据由交通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双方责任的。一旦,摩托车被认定负全责,在法律上讲汽车车主不负有赔偿责任,那就只能私下交涉,请对方出于人道适度赔偿了!所以,要想争取有赔偿多赔偿,必须在交警队上下功夫,只要不认定全责就好!
你好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 属于过错责任原则 就是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 像你说的你朋友无驾照物牌照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肯定是要担责任 不过具体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谁的过错还是要看交警部门是怎么认定的 如果对方也有过错的话 可以要求对方相应的补偿 希望能帮助您!
机动车最多赔偿各项损失总额的40%.一般在20%-30%.可跟对方达成调节,按40%判,收人30%,双方都减少损失.不过有骗保之嫌,不可公开.